答: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产假期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区企业。
需要材料如下:
1.《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 2.医保个人缴费明细; 3.《结婚证》; 4.《一孩及二孩出生医学证明》; 5.《生育服务证》; 6.女职工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