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

图片

图片

索引号: 014246482/2022-07412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儿童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2〕56号
成文日期: 2022-09-02 发布日期: 2022-09-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海门区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22-07412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儿童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2〕56号
成文日期: 2022-09-02
发布日期: 2022-09-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海门区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海门区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9-16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海门区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门区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托育服务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在托安全健康,着力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托育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提高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托育机构人员职业素养,着力规范我区托育机构运营管理,逐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

二、治理对象

专项治理对象为无证照从事经营托育服务的机构、超注册登记范围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已注册登记但未备案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未备案的幼儿园托班4类机构,同时对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开展“回头看”。

(一)无证照从事经营托育服务的机构。指未持有机构编制、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颁发的任何证照,实际未登记擅自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

(二)超注册登记范围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指在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但其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没有注册登记托育服务的内容,实际超范围擅自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

(三)已注册登记但未备案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载有“托育服务”业务(经营)事项,但尚未取得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实际在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

(四)未备案的幼儿园托班。指经教育部门审批合格的幼儿园开设,但尚未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实际提供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的托班。

(五)已备案的托育机构。指按照规定提出备案申请,取得卫生健康部门《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的机构。

三、治理内容

重点围绕登记备案、人员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开展专项排查治理:

(一)登记备案。重点检查机构注册登记名称、业务范围(经营范围)是否规范,备案要件是否完备,备案信息是否与机构当前实际信息一致。

(二)人员管理。重点检查机构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托育机构负责人以及保育、保健、保安、炊事等各类人员的相关资质,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及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培训教育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规范。重点检查托育机构的建筑、消防、环境、卫生、食品等安全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示情况,收托、保育、健康等方面管理情况,确保托育服务规范达标、婴幼儿身心健康。

四、治理步骤

(一)机构自查。各托育机构根据2022年7月托育机构从业规范大督查中下发的问题清单及《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8月30日前开展机构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区镇排查。2022年9月5日前,各区镇(街道)参照成立托育机构专项治理专班,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重大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的,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并依法依规查处。

(三)区级督查。2022年9月8日前,成立海门区托育机构专项治理专班,对辖区内所有托育机构自查、区镇(街道)排查和整改情况组织区级督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开出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机构依法依规查处。

(四)长效治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托育相关文件要求,依托南通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机构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托育机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托育服务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中加以推进,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制,稳妥有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区镇(街道)、各部门要落实协同工作机制、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认3岁以下婴幼儿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做好自查、排查、督查和整改工作,真正解决好堵点难点问题,切实防范重大风险隐患,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区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化专项治理,跟踪推进,督促违规经营托育机构限期整改,对限期无法整改到位的依法取消其托育服务资格,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

海政办发〔2022〕5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