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一、岗位信息发布
海门区人力资源市场要求招聘单位在岗位信息发布时必须明确公布招聘单位名称、岗位要求、福利待遇等。
1.岗位信息发布流程:用人单位在海门就业网上公共服务平台自主发布岗位信息——市场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岗位信息即发布成功
2.咨询电话:0513-82217294、0513-82202579
二、求职信息登记
1.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求职者
2.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3.办理流程:登录网址https://zph.hmrczp.com/、“海门就业”微信公众号或在线网络直播招聘会小程序——点击“进入展会大厅”——完成个人注册——完善基本信息、简历——线上投递简历,与企业在线沟通交流和视频面试或搜索海门就业吧微信小程序登录并填写求职需求
4.服务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 海门区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7294、0513-82202579
三、单位网络招聘
1.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2.提交材料:招聘简章、用人单位招聘申请(审核表)
3.办理流程:登录网址http://zph.hmrczp.com或“海门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报名”——进入企业中心“网络招聘会”栏目,查看“定展记录”——在“招聘会职位库”中选择职位加入到本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开始时,通过点击“定展记录”中的招聘会即可进入招聘大厅——在“新入场求职者”标签下,浏览入场求职人员简介,与求职人员在线沟通交流和视频面试
4.服务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 海门区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7294、0513-82202579
四、职业介绍
1.服务内容:介绍就业和推荐用人、举办招聘洽谈会、引导劳动者流动就业等
2.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求职者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4.办理流程:求职者填报《海门区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表》——对申请人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5.服务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 海门区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7294、0513-82202579
五、职业指导
1.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求职者
2.提交材料:个人职业指导需求清单
3.办理流程:个人提交职业指导需求清单——窗口受理——审核通过后,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4.服务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 海门区人力资源市场1号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7294、0513-82202579
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服务对象: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各作业人员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各类技能竞赛证书的本地户籍失业人员及本地企业参保职工。
2.提交材料:申请表、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就业重点群体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流程:劳动者提交相关材料—窗口受理—审核—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19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2971、0513-82213562
七、失业登记
1.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2.提交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失业人员登记表》
3.办理流程: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申领《就业创业证》——窗口工作人员录入系统登记失业——发放《就业创业证》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1-24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2718、0513-82213122
八、就业登记
1.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2.提交材料:《海门区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海门区职工录用备案登记表》
3.办理流程:用人单位递交材料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录入系统——办结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16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3028
九、《就业创业证》申领
1.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2.提交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失业人员登记表》
3.办理流程: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申领《就业创业证》——窗口工作人员录入系统登记失业——发放《就业创业证》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1-24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2718、0513-82213122
十、创业补贴申领
1.服务对象: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我区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在校大学生)
2.提交材料:《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就业创业证》或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社会保障卡、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网络创业成功的还须提供成功创业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城乡各类劳动者递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18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02882
十一、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1.服务对象:自主创业的城乡失业人员
2.提交材料:夫妻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保缴费清单、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申请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或车辆行驶证、提供反担保方式及担保机构所需的材料、《南通市海门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3.办理流程:贷款人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经办银行审核发放贷款。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17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02882
十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4050”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4)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5)特困职工家庭人员;(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7)残疾人员;(8)军队退役人员;(9)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10)优抚对象家庭人员;(1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2.提交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南通市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各类认定对象还需提供《特困职工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退出现役相关证件、扶贫部门发放的证明材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证明材料、征地安置证明材料等。
3.办理流程: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上报——区镇认定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
6.咨询电话:0513-82213028
十三、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1.服务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4050”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4)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5)特困职工家庭人员;(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7)残疾人员;(8)军队退役人员;(9)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10)优抚对象家庭人员;(1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2.提交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南通市海门区失业登记及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各类认定对象还需提供《特困职工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退出现役相关证件、扶贫部门发放的证明材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证明材料、征地安置证明材料等。
3.办理流程: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上报——区镇认定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各区镇便民服务中心
6.咨询电话:0513-82210174
十四、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1.服务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每周工作达40小时,与其签订1年以上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提交材料:《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就业创业证》、享受人员花名册、签订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及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3.办理流程: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交申请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海门区行政审批局17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02882
十五、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1.服务对象: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
2.提交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吸纳贫困劳动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签订的劳动合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请表》
3.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初审——初审无异议报送财政局进行复审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无异议将拟发申请贫困劳动力名单、人数及金额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就业部门——就业部门支付申请对象账户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17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02882
十六、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1.服务对象: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提交材料:《海门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海门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身份证、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3.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审核——复核——拨付资金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17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02882
十七、稳岗补贴
1.服务对象: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末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具体依据文件规定)
2.提交材料:《海门区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办理流程:服务对象向人社局就业处提出申请——经人社局就业处失业保险科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在我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局财务中心拨付企业基本账户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1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2718
十八、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1.服务对象:需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职工
2.提交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表》、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3.办理流程:需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职工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办结
4.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5.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 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2号就业窗口
6.咨询电话:0513-82212718